未经授权而商业使用软件的企业或个人,都构成侵权
计算机软件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基于计算机软件的特点,软件著作权人有权限制软件的复制和传播。
未经许可复制或商业使用软件的行为,都构成侵权。一般来讲,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商业使用,只要符合商业使用要件的,都构成侵权。
1. 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包含需使用该等软件的业务;
2. 企业或个人的在实际经营中需要使用该等软件;
3. 企业或个人通过使用该等软件制作成果直接或间接用于营利或企业运营。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上述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撰 稿|编 辑:邢京伟
校 核:张照国
责 编:张 聪